上海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办法(修改)被列入市人大立法规划

2018-10-12 09:40:32

 

       日前,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立法规划(2018年-2022年),《上海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>办法》(修改)被列入正式项目。该立法规划分为正式项目、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三类,上海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>办法(修改)被列为《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立法项目》中第一类,条件比较成熟,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正式立法项目。


  此前,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主动作为,前期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,在听取了多个委办局的意见建议基础上,组织相关人员赴广东、福建两省四市调研,形成了立法可行性报告。今年上半年,上海局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办、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就立法规划进行沟通,9月中旬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,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。


  上海局表示,下一步将以正式项目为契机,结合当前工作重点,紧扣阻碍行业发展的难点和瓶颈,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。着重在落实邮件、快件寄递安全、快递车辆停靠便利、促进行业绿色发展和加强信息化监管等方面提出新举措、新方法,为促进市邮政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。